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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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硕士研究生
学校创立于1946年,前身是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85年更为现名,1998年划转北京市管理。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工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学校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从全日制到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体系。学校传承“工业报国、工业兴国、工业强国”精神,已成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培养高级创新人才和先进技术研发的中坚力量。步入新时代,学校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接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开启全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新征程。
北方工业大学
2024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底)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拟报考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080500)、材料工程专业(085601)、建筑学学科(081300)、建筑专业(085100)及法学学科(030100)的考生,须按照《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进行报名(网址:http://yjsy.ncut.edu.cn/info/1185/3141.htm)。
二、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不含推免生),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二)报考点选择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地方考试院、招生单位、考点的具体要求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四)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方工业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拟报考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080500)、材料工程专业(085601)及法学学科(030100)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应与拟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阶段工作开始前,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完成学历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要求和安排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相关学院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体检
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学费及奖助办法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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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为44000元/年。
(二)奖助办法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8803216。
八、说明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特此说明。
九、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邮政编码:100144
学校主页: http://www.ncut.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cut.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8803523
传真:010-88803523
电子信箱:yjs@ncut.edu.cn
微信公众号: NCUTYJSY
《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院学科(专业)联系方式》(http://yjsy.ncut.edu.cn/zsgz/zsjz.htm)
北方工业大学
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个硕士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计招生1158名,其中学术学位预计招生414名,专业学位预计招生744名,专业学位招生人数中预计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6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7名。
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
⒈ 下表中招生人数为2024年我校拟招生人数,相应人数仅供参考,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为准,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可能略有变动。
⒉ 2024年我校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人数为准,未使用完的推免生拟招生人数余额调整为统考生拟招生人数。
欢迎您查询《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详细信息。(http://yjsy.ncut.edu.cn/info/1185/31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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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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