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emba中文
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
2024年招生通知
(面向港澳台学生)
一、项目背景
为满足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对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回应高级管理人士对中国发展模式及全球战略管理理论认知的渴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合作开展亚洲首个MPA-EMBA双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二、项目定位
双硕士学位项目实现MPA项目和EMBA项目的深度融合,旨在培养理解中国发展模式、洞悉全球战略管理、树立国际化视角,掌握现代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知识,并兼具公共价值和企业家精神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及具有创新思维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三、项目特色
1.坚持国际化、交叉性和复合型的培养定位,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中国发展模式、践行全球战略管理、树立国际化视角,把握全球政治经济发展新格局,运用复合型专业知识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助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2.项目面向全球招生,开展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是亚洲首个MPA-EMBA双学位项目。学员达到两校各自学位标准后,可同时取得清华大学MPA学位、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学位。
3.项目充分发挥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的师资优势、学科优势和国际品牌优势,既为学员传授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专业知识,又满足不同类型学员对中国国情、公共治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学习的需求。
四、申请时间
港澳台学生申请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28日中午12:00
【扫描二维码立即申请】
五、申请资格
(一)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港澳台地区申请人的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截止到 2024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须获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六年以上(含六年)工作经验;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2.截止到 2024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应届毕业申请人在2024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前置学位证书(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或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六、申请办法
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中午12:00,登录“清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gatLogin),填写申请信息,在线缴纳报名费(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费为138元人民币/人),并在申请系统中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请注意:报名申请环节包含三个步骤:报名登记、在线缴费、提交材料。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完成“提交材料”环节方为报名完成):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② 个人陈述,篇幅1千字左右: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
③ 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④ 成绩单扫描件: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或以上成绩单,申请人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⑤ 两份专家推荐书: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提供的推荐书。推荐人在申请系统中在线完成推荐书,推荐书上须推荐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如最终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推荐书的书面版)。因此推荐人可选择将签字后的书面版推荐书密封(还需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申请人暂存,或者待申请人被录取后,直接邮寄至我院教学办公室。
⑥ 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外语水平证明: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外语能力的证明或证书。
请注意: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中午12:00关闭,之后将无法注册、提交申请、交费或上传材料,请申请人务必留出足够时间完成申请,建议至少提前3天完成所有申请流程。无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扫描件或书面版(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七、申请须知
1. 通过资料初审的申请者,会被告知填报香港城市大学的申请系统,之后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 每名申请人只可申请一个院系的一个志愿。
3. 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主动了解申请程序、申请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程序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 申请人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申请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 上传的各种证书、认证、证明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英文或中文翻译公证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6. 请申请人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 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申请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无论申请是否成功,是否录取,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7.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身份、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或取消学籍。
9.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申请服务系统、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0.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及安排,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八、审查与综合考核
本项目采用“申请-审核制”,申请材料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大学商学院联合审查,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通常在3-4月安排,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将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www.sppm.tsinghua.edu.cn)和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网站(http://www.cb.cityu.edu.hk)同时公布。
综合考核期间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出示申请材料原件供院系查验(包括身份证件的原件、学位证书的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认证件等)。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无论是否通过综合考核,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九、录取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综合考核情况等综合评核,择优录取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般于每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发放。
实地参访
十、入学
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一般为每年8月下旬或9月初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原件、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供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新生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
十一、培养安排
该项目为MPA-EMBA双学位教育模式,主要依托清华大学MPA项目和香港城市大学EMBA项目展开,融合中国发展模式、全球战略管理相关内容。
本项目为非全日制,学制为2.5年,如有特殊情况,修业年限经批准不超过5年。采用分段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每个月集中4天(4个工作日或者2个周末+2个工作日)。授课语言以中文(普通话)为主。
项目授课地点分别在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专业实践部分在国内外合适地区进行。
根据项目培养目标以及项目定位,课程内容涵盖公共管理课程和工商管理课程,同时兼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战略与规划、全球战略趋势与外交政策等知识体系。公共管理课程主要包括核心课、选修课、前沿课三个部分,按照MP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论文。工商管理课程主要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两个部分,按照EMBA学位要求,学生最终需要提交毕业设计报告。
十二、学习费用
本项目学费为70.8万港币/生。统一由香港城市大学收取。
学费包括听课费、教材讲义费、学校和学院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的使用费、论文答辩费等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学生上课所需的交通费、国际旅费、食宿费等,海外实践等杂费将以“其他费用”另外收取。
十三、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同时授予: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EMBA)
*所获EMBA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毕业活动
十四、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电话:+86-10-62787965
联系人:周老师
邮编:100084
Email:mpa_emba@tsinghua.edu.cn
网址:http://www.sppm.tsinghua.edu.cn
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
电话:+852-34428403
联系人:郝刚教授(课程联席主任)
Email:CB-EMBA_Tsinghua-MPA@cityu.edu.hk、msghao@cityu.edu.hk
网址:http://www.cb.cityu.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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