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约翰大学韦建筑
文物保函〔2020〕884号
上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圣约翰大学近代建筑——25号楼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沪文物〔2020〕3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文物建筑防雷技术规范(2013)》作为设计依据。
(二)补充评估25号楼“建筑整体安全性等级”和“重点保护部位完损等级”;补充勘察25号楼重点保护部位——水泥拉毛外墙立面的具体完损情况,考证原始色彩、原始材料和工程做法;补充勘察建筑底层室内外地面原状,补充建筑实测图,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三)外墙立面的修缮应以修补为主,并根据勘察结论增强保护措施的针对性。应尽可能做到整体色彩协调,保持历史真实性,避免文物建筑修缮后焕然一新。
(四)防雷设计应按照一类防雷标准进行完善。
(五)进一步论证对建筑进行顶升的必要性,分析通过降低周边地面及路面地坪解决建筑所面临问题的可能性。若确需进行顶升保护,则应充分预判建筑所面临风险程度,进一步综合确定顶升高度,优化顶升技术路线,将建筑基础连同建筑一并抬升,以保护墙体完整性,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六)进一步优化结构设计,在上托盘较大面积的直角边夹墙梁之间增加斜边联系梁,以加强上托盘整体的水平刚性;补充建筑上部结构安全保护措施及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补充浇制夹墙梁的模板固定方法的设计图纸并验证现采用方法的可靠性。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工程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工程竣工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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