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
1计算参数
i. 室内设计参数(其中包括室内温度、相对湿度、新风量等)须参照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第十五单元表15A内的参数。设计院须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进行系统设计及设备选型。
ii. 空调系统须能满足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对噪声的要求:客房为NC30,其它公共区域为NC35。
iii. 房间压力关系:须提供计算书,确认除了产生异味的房间(如厨房、洗衣房、卫生间)要维持负压外,其余空调房间及整个酒店区域须维持相对正压。
2空调暖通系统设计原则
i. 后勤区须全部设冷热空调,包括厨房、洗衣房、酒店载客电梯厅、酒店服务电梯厅、服务通道、卫生间,更衣室等。储藏间按具体需要设空调(如食品,饮料,干货;布草间等);其余设排风。
ii. 工程部工作间、卫生间、垃圾房、洗衣房及厨房等产生异味的排风不得与其它房间共用同一排风系统; 要求各设专用排风系统。
iii. 每一独立房间或空调区域须能独立控制室温。
iv. 在冬季室外设计温度低于8摄氏度地区,靠外墙区需有采暖措施(如地板辐射热系统或采暖器)。
v.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2009年版),空调冷凝水须接至冷却塔集水盘作冷却塔补水。
vi.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2009年版),制冷系统须设有热回收措施作为生活热水补水的预热。
vii.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2009年版),厨房冷却水系统应采用不少于二台闭式冷却塔及三台互为备用冷却水循环水泵(上述设备均须连接至发电机供电)。
3设备选型准则 – 制冷系统
i. 制冷系统的冷水机组总安装容量须根据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预留30%的余量,并提供相关计算书。
ii. 冷水机组选型须考虑冷水机组于夏季最小负荷时(如晚上)仍能正常运作,不会产生喘震现象。其中一台机组需选200-250冷吨容量者,以便在停电时可以接至发电机电源。配套设备(水泵与冷却塔)亦需接上应急电源。
iii. 冷水机组须采用R123或R134a冷媒。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2009年版)的要求,冷水机组于标准工况下满负荷的用电量应不应大于0.52至0.54kW/冷吨。同时,须明确所采用冷水机组的IPLV/NPLV值。
iv. 冷却塔的配置数量须与冷水机组数量一致,而每一冷却塔均能独立运作及维护保养。冷却塔风机须配置变频器。
4设备选型准则–AHU/PAU
i. 空调/新风机组须为双层外壳(夹保温)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带冷,热盘管(表冷器),并须配置初效及中效空气过滤器。
ii. 空调机组冷冻盘管及采暖盘管建议不应多于八排盘管,翅片不多于每英寸10片。
iii. 建议空调机/新风空调机等设备的风机电机功率大于4kW时采用后倾叶片,所有驱动型式采用皮带驱动,电动机转速不大于1450rpm。同时,于设计图中及定货时须明确上述设备的制冷量中的显热量,夏、冬季的盘管进风干、湿球温度,新风量,送风温度等参数。
iv. 宴会厅及前厅须设可变风量(VAV)空调系统,而宴会厅及其前厅的新风量须根据房间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调节。
v. 任何空调处理机/新风处理机禁止吊装于厨房吊顶内。
vi. 空调处理机及新风处理机新风进风管上须设与机组联动运作的电动调节风阀作防冻措施(冬季室外设计温度高于7度者例外)。
vii. 厨房排风机及其新风处理机须按丽思卡尔顿要求配置变频器。
viii. 每一厨房空调系统须设两台新风处理机组(MAU-1及MAU-2),一台(MAU-1)作排烟罩补风及罩前送风,其送风温度约为25℃-26℃(但不得低于厨房露点温度,以防结露)。另一台(MAU-2)作为厨房整体空调的机组,其送风温度约为16℃-18℃。MAU-1及MAU-2的总风量不应少于总排风量的80%,而MAU-1及MAU-2的送风量约分别为总风量的30%及70%。同时,带补风功能的厨房排油烟罩须具备向下(作为风幕)及向前(通过孔板送风作为厨师的空调/岗位送风)送风/补风的功能。
5风机选型准则(非厨房排风系统)
i. 建议离心风机电机功率大于4kW时采用后倾叶片,所有离心风机电动机转速不大于1450rpm及风机驱动方式者应采用皮带驱动。
ii. 所有非防、排烟专用风机(包括排烟、排风两用风机)及非人防专用风机须用离心风机,不得采用混流或轴流风机。所有主要风机,特别是排烟风机,须有美国’AMCA’或等同专业认证,确保在实际风量和风压上满足技术资料上所列性能。
6设备机房
i. 须在墙面与顶板下作吸音/消音措施。
ii. 地面须作防水处理,上加环氧树脂完成面。
iii. 所有回风管须连接至空调机组回风端;新风管亦须由新风百业接至空调机组。
iv. 在常规的通风散热系统不能保持合理室内温度时须提供空调系统,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房及电梯机房。
v. 所有机房,包括空调机房,须预留足够的水平与垂直维修空间。
7消防-防排烟系统
i.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第14单元),所有厨房、餐厅(包括员工餐厅)、行政酒廊、中庭、大堂、宴会厅、宴会厅前厅、大于35平方米的会议室等均须设机械排烟系统。
ii. 所有客房层走道须设机械排烟系统及补风系统; 每小时换气次数不低于20次; 补风系统每小时换气次数不低于5次。排烟口的位置须远离逃生楼梯门。
iii. 所有逃生楼梯/前室须按规范设机械防烟/正压送风,并按需设余压阀。
8风管系统与保温材料
i. 所有用作风量调节用途的风阀须采用对开多叶调节阀。
ii. 不得采用土建风道替代镀锌钢板立管。所有管井内管道,包括新风,排风,消防排烟/补风和正压送风系统必须采用镀锌钢板或其他万豪认可之管材制作。
iii. 软风管: 铁皮风管与送风口连接可用保温式软管, 但长度不得超过1.5米。其他地方必须尽量避免使用软风管。
iv. 除更衣室淋浴区及冷、热水池排风管、游泳池机房通风管、洗衣房烫衣机排风管及厨房排风管外,其余风管须采用镀锌钢板制作。
v. 游泳池机房通风管,洗衣房烫衣机及烘干机排风管须用不锈钢制作。烘干机接口处须加不锈钢”毛头过滤网”(孔洞大小与“虫网"相当)。
vi. 厨房:洗碟机排风管及厨房油烟罩排风管须采用不锈钢板焊接制成,油烟罩排风管并须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设检修口,即立管底、转弯处设检修口。直管水平管侧面检修口之最大间距为6米。
vii. 厨房内排油烟风管须外包不低于50mm厚离心玻璃棉板或等同的不燃保温材料。
viii. 安装于空调区域内未经处理的新风管须有外保温。
ix. 防火阀须设于防火分区墙/楼板旁;空隙段需用防火材料外包。
x. 更衣室淋浴区及冷、热水池排风管应由不锈钢制作。
xi.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2009年版),冷冻水管及冷凝水管保温应采用橡塑保温材料,其阻燃特性应符合英国建筑物规范的“0"级(Class “0")或等同标准。
9锅炉
i. 锅炉(包括生活热水及空调/加湿用之蒸汽或热水锅炉):须采用油气两用锅炉,平时采用燃气作燃料,停气时采用燃油。
ii. 洗衣房须从蒸汽锅炉供应蒸汽,并配置蒸汽凝结水回收系统。与洗衣房专业确认压力要求。
iii. 每一蒸汽减压阀组须同时设置二个减压阀,其流量须分别为总流量的三分之一及三分之二。另设旁通阀一个。
10独立空调要求
i. 电梯机房、消防控制中心、酒店电话/电脑机房及为您服务中心(AYS)须设独立分体空调。酒店电话/电脑机房及AYS同时亦须设中央空调。酒店电脑/电话机房内须设具有报警功能的温度及湿度测量仪,当温度高于27℃或相对湿度高于60%时,须于安防控制中心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ii. 服务酒店通讯中心的中央空调(不少于2台风机盘管)及不少于2台分体式空调的容量各须满足酒店通讯中心的总冷负荷(包括设备发热量)的150%。分体式空调建议采用天花嵌入式分体式空调室内机,上述分体式空调及其冷凝水管避免设于机柜上方。
iii. 冷菜间与巧克力房(裱花间)须设中央空调加分体机空调。
11客房与客房楼层
i. 每一标准客房的新风量应为100CMH;浴室排风量为85CMH。
ii. 不建议采用吊顶回风:所有回风须采用风管连接回风口与风机盘管进风端。
iii. 有外窗的客房浴室须设空调。
iv. 客房层走道须提供处理过的新风;按每小时2-3次换气量计算。
v. 客房层服务间须设空调、新风及排风系统。
vi. 若客房新风及排风管采用竖向布置,则客房层的新风及排风立管须各连接至少两台中央空调新风机组及排风机(配置变频器),以保证一台机组维护保养时仍能维持部份新风/排风。
vii.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2009年版),客房排风与客房新风须设热回收装置(如热管(HEAT PIPE))。
viii.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2009年版),每一客房浴室须设一台管道式排风扇,而屋顶中央排风机的排风量应为系统所连接排风扇总风量的50%。
ix. 客房的风机盘管送风及处理新风不得向睡床方向送风。
12空调水系统
i. 空调供、回水管及冷却水管须采用非镀锌无缝钢管。根据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上述管道不得镀锌。
ii. 水泵须设惯性基座(惰性块)和弹簧减振器作降噪减振措施。
iii.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所有同一规格水泵须设备用水泵互为备用,自动轮替工作。
iv. 平衡阀须采用静态平衡阀,不得采用动态平衡阀。
v.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流量大于63升/秒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及热水泵须采用双吸对分外壳水泵。
vi. 冷却塔、冷水机组、水泵、热交换器及锅炉的进、出口不得设橡胶软接头,须采用不锈钢软接头连不锈钢法兰。
vii. 须于空调冷、热水系统及冷却水系统设化学水处理,不建议使用物理性水处理设备。
viii. 冷却水泵及冷冻水泵须分别设于冷水机组冷凝器及蒸发器进水侧。
ix.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2009年版),所有冷冻水泵均须配置变频器。为此,所采用的冷水机组适用于一次变流量冷冻水系统,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功能:
a. 冷水机组的最小冷冻水流量为设计流量的30-50%;
b. 冷水机组须能于每分钟冷冻水流量变化为50%设计流量时,冷冻水出水温度精度须不大于±1.5℃,并能于2分钟内达到稳定温度。
x. 按丽思卡尔顿酒店设计标准(2009年版),所有冷却水泵均须配置变频器。
13风机盘管之应用
i. 走道、电梯厅或其它公共区域风机盘管之温控器不得设于客人可见之位置。建议于上述风机盘管回风管设管道式温度传感器,以控制风机盘管电磁阀的开关。风机开关及三速选择控制器则建议设于相关楼层配电间、服务间或其它非公共区域房间内。
14客房温控器
i. 使用(‘有人’) 模式
酒店客人能于温控器自行设定房间温度要求,而温控器须自动开关设于风机盘管冷冻及采暖盘管上的电磁阀,以满足房间设定温度要求(温控器精度为±0.5℃)。在任何情况下,冷冻及采暖盘管上的电磁阀最多仅能有一个阀门在“开启"的状态。
ii. 非使用(‘无人’) 模式
a. 当客房电源总开关关闭时,风机盘管须自动切换为“非使用模式",风机盘管须维持关闭状态直至房间温度超出以下所述的设定值。
b. (非使用 — 制冷模式)当房间温度升至28℃时,风机盘管风机须自动恢复低速运作并开启冷冻盘管的电磁阀。当房间温度降至26℃时,须自动关闭风机盘管风机及冷冻盘管的电磁阀。
15消音隔振
i. 锅炉、冷却塔、水泵、冷水机组、空气处理机的风机、排风/补风风机均须采安装在弹簧隔振器上。
ii. 空调送,回风系统须按具体要求设消音器。机房内主风管须安装于隔振吊架上。
16动力
i. 发电机及锅炉烟道须采用预制双层筒壁(夹保温层)不锈钢烟囱。
ii. 室外埋地储油罐:按国家规范设计,安装。发电机系统的储油罐规格须能保持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容量。
iii. 室内日用油罐:注油口应设于室外油车能服务位置。
17检修要求
i. 所有风机盘管下方吊顶须设检修口,以便对风机盘管电机与阀门进行维护保养。
ii. 必须为所有其他隐蔽安装在吊顶上的设备,包括风机,电动水/风阀,防火阀,VAV末端等提供检修口;位置须与内装设计协调。
iii. 宴会厅吊顶上须安装检修维护用能上人之马道。
18外墙百叶
i. 所有外墙百叶应为防雨型;尺寸、规格及颜色、表面处理均须征得建筑师及室内设计师的同意。百叶的面积须按2.0米/秒风速选型。
ii. 所有多余的外墙百叶须于其背后封堵。
iii. 新风机组与空调机组进风端与新风百叶需用铁皮风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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