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九大音乐学院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位于北京市,是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
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
学科建设
博士后流动站:音乐与舞蹈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音乐与舞蹈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音乐与舞蹈学
专业硕士学位点:艺术硕士(MFA)
北京市重点学科:音乐学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作曲
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
占地面积:60.27亩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简称“央音”,位于首都北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
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 “211工程”建设院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科建设
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音乐学
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音乐学
博士后流动站 :艺术学科研流动站
国家重点学科: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和音乐表演艺术)
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
占地面积:81.6亩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简称“上音”,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高等专业音乐(艺术)院校。
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国家重点学科:音乐学(二级学科)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
上海市重点学科:作曲与音乐设计、音乐文化史
上海市Ⅰ类高峰学科:音乐舞蹈学
上海市Ⅰ类高原学科: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
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占地面积:100.1亩
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重点建设院校。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舞蹈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支持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声乐运动学、舞蹈学
辽宁省级示范性专业: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中国古典舞表演
辽宁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占地面积:277.66亩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简称川音,是中国九大音乐学院之一,1939年3月初,我国话剧运动的先驱、著名戏剧教育家熊佛西先生创建了“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设戏剧科。
1959年6月更名为四川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集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传媒、工业设计及艺术管理七大学科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
学科建设:
国家级特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
省级特色专业: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
四川省本科院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
省级重点学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美术学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
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类别:音乐
占地面积:1200亩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简称“西音”, 坐落于世界历史名城古都西安,学校创建于1949年10月,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高水平高等音乐学府。东临巍巍大雁塔,西通丝路起点,北依长安古城南门,南接大兴善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音乐表演
省级特色专业:视唱练耳教学专业、作曲(电子音乐)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手风琴)演奏专业方向、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电子琴演奏)
占地面积:134.3亩
星海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孕育了冼星海、萧友梅、马思聪、李凌等一批引领中国近现代音乐文化潮流的杰出音乐家。
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
广东省级特色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广东省名牌专业:钢琴
广东省重点专业:音乐表演
广东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电子键盘
广东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声乐歌剧、电子音乐
占地面积:338.2亩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是中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校为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乐学、音乐表演、音乐学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文化产业管理
天津市重点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天津市“十一五”高校重点学科:音乐学
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占地面积:139.4亩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音乐学院,简称浙音,座落于浙江杭州,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浙江音乐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共建的高校。
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音乐与舞蹈学
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
浙江省省级重点学科(培育,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
学术学位一级学科硕士点: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
中国国家一类特色专业:音乐学
浙江省优势专业:音乐学
浙江省省级新兴特色专业:音乐表演
占地面积:602亩
哈尔滨音乐学院
哈尔滨音乐学院简称“哈音”,坐落于黑龙江省省会、被联合国誉为“音乐之都”的哈尔滨市,同时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艺术类院校,从事音乐艺术类的教育和研究。
学院对于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后勤设施、网络建设等硬件建设的投入,均达到音乐学院先进水平,哈尔滨音乐学院将成为继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之后的中国第四所全施坦威学校。一级学科博士点:设置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
博士后流动站:音乐与舞蹈学
一级学科硕士点: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
专业硕士学位点:艺术硕士(MFA)
占地面积:102.6亩
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也是中国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国家级特色专业:录音艺术、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
省级品牌专业:录音艺术、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省级重点学科: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
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思想政治教育
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
占地面积:18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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