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数字经济是稳增长促转型重要引擎
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经济取得长足发展,数字技术创新不断取得突破,数字经济规模快速增长,数字经济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从2012年到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50.2万亿元,多年稳居世界第二,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1.6%提升至41.5%。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
数字产业化,代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展与拓展,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产业规模稳步增长,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日益深化,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企业加快推进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提升,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2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15.4万亿元,同比增长5.5%,软件业务收入达10.81万亿元,同比增长11.2%。截至2022年底,我国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31.2万个,5G用户达5.61亿户,全国数据中心机架总规模超过650万标准机架,在用数据中心算力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二。我国移动通信实现了2G跟随、3G突破、4G同步、5G引领的跨越发展,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
产业数字化,是在新一代数字科技支撑和引领下,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价值释放为核心,以数据赋能为主线,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全要素数字化升级、转型和再造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进产业数字化有利于数字技术广泛使用、数据全面循环和流通,不仅能使传统产业之间的技术关联更加紧密,还能推动产业之间的供需关联,从上下游分别延伸产业链。发展工业互联网是推动产业数字化的重要抓手和数字化转型的关键路径。2022年,我国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8.6%,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7%;工业互联网已覆盖45个国民经济大类,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规模超1.2万亿元,同比增长15.5%;农业数字化加快向全产业链延伸,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超过2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要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形势研判,抓住机遇,赢得主动”。近年来,《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等出台,形成了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激发和释放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巨大潜能。展望未来,随着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的大交叉、大融合与大协同,技术、科学、产业、区域经济以及社会各界间的联系也将更加紧密,必定会涌现出更多的新模式、新业态与新的价值创造方式,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牵住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创新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立足中国特色,着眼全球发展大势,把握阶段性特征,对新时代科技创新谋篇布局。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指出,“主要依靠资源等要素投入推动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我国科技投入大幅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2012年的1万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3万亿元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高到2.5%以上,研发人员总量多年保持世界首位,全球创新指数排名大幅上升。数字技术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关键内容,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动力。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关键在于数字技术领域持续创新。
第一,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今时代,数字技术作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力量,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得到广泛使用,并由此带来了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的巨大变化。近年来,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迅速发展,催生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这些数字技术成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先导性和引领性作用,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些关键核心问题,例如,实现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的连接、打破数据孤岛促进数据融合、实现传统数据处理中心云化、在海量数据库中挖掘价值数据等,都需要运用新一代数字技术予以解决,数字技术的创新重点正在向底层技术聚焦。为了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必须加大科研和教育投入,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加大原始创新投入力度,补齐基础理论创新能力不足和系统创新能力不强等短板。
第二,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时强调,“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重大技术的突破能够辐射带动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自主创新动力和活力,实施多领域、多部门、多形式联合攻关,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以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现代能源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使科技创新成果更好造福各国人民”。以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应重点从以下方面发力。一是要加大数字技术研发投入,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我国已经实现了5G在技术、产业、应用的全面领先,6G也正在加快研发布局,这都离不开国家持续的科研投入。只有在解决国家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重要国计民生和行业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上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才能为以数字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二是要支持具备技术优势、高成长性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这些企业是数字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能够以应用需求为牵引,推动跨学科、跨领域交叉融合技术研究,提升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水平,让科技创新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支撑。三是要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充分融合。数字技术创新可以催生出新产品、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基于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构建的数字平台,通过数据整合、算法优化和用户交互,能够连接用户与资源方,充分利用网络效应、规模效应与溢出效应,形成一个规模庞大、协作紧密、精准匹配的生态圈,最终实现经济价值的持续创造和合理分配。
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是我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打造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
一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是以数据创新为驱动、通信网络为基础、数据算力设施为核心的基础设施体系,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扩大投资机制,拓展有效投资空间,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一方面,尽快打造完备的硬件基础设施体系。对于存储和算力等数字基础设施,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需求与技术禀赋统筹布局。通过“东数西算”等重点工程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妥善配置算力供给,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促进全国大数据协同联动。加快完善数据存储、构建算力产业链,推动算力网络成为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我国算力资源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加快构建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发展、有效使用的制度基础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按需、及时地为用户提供计算和存储能力。从全局层面对数据要素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配置,为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支撑。
二是发挥好新型实体企业的助推器作用。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兼具实体性、科技性、生态普惠性和网络外部性的新型实体企业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型企业形态,是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器。要加大力度培育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字乡村试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发挥好对数字经济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新型实体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要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实体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树立一批新型实体企业典型,并在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各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从而带动全产业链更好更快发展。
三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是产业分工深化在地理空间上的表现形态,已经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在颠覆性创新不断涌现、技术迭代和市场变化频繁、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其集聚效应、技术溢出效应和网络协同效应,对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为打造一批具有全球资源配置力、世界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与规划引领,对数字产业集群发展进行科学规划,优化关键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要增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高效协同创新体系,开展高水平的国际合作。
四是激发数字经济引领消费升级动能。数字经济条件下的消费者需求表现出个性化、多元化等特征。以数实融合推动消费升级、释放潜在消费需求,对于更好保障民生、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需要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数字经济推动消费升级的潜在动能。一方面,进一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发展柔性生产、智能制造,全面提升企业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和产能灵活转换能力,推动形成供给与需求、生产与消费互促互动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持续优化数字消费环境。为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优化数字消费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创新发展。
推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数字经济具有数据体量庞大、创新创业活跃、线上线下融合、市场结构复杂等特点,传统经济治理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数字经济治理的现实需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必然选择。
第一,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数字化延伸,是数字经济活动发生的主要场景,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当责任,网络平台、社会组织、广大网民等要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进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以时代新风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近年来,在整治网络生态乱象、加强互联网服务管理等方面,我国始终积极探索治理路径,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不正当竞争。下一步,应推动社会治理向网络空间延伸,通过净化网络空间内容、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环境,构建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新格局。同时,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把安全贯穿网络空间治理全过程,构筑国家网络安全的坚固屏障。
第二,实现高质量数据治理。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直接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同时可通过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供给与需求更好匹配、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应在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安全保护、数据开放利用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系统提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框架,明确提出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目前,我国已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这将有效保护数据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实现维护数据安全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一方面,数据市场有效运行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要通过合理有效的市场规则,规范数据市场发展。要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加快建立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培育规范数据交易平台和经营主体,完善数据分类分级授权制度,加强数据安全评估,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另一方面,公共数据治理是数据治理的重要内容。要加快构建统一的数字政府平台,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打破数据孤岛,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数据要素配置效率,降低数据要素市场交易成本,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促进相关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第三,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数字平台具有更为精确的信息匹配能力、更为高效的运作效率和更为快速的信息反馈能力,在数字化改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平台经济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的重要推动力量。但是,当前仍存在平台垄断、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在平台经济领域立法步伐加快,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推动我国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在支持互联网平台技术创新、增强平台企业国际竞争能力的同时,应加快制定和完善平台企业运行及监管规则,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规范治理更好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2023年9月,习近平主席向2023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致贺信指出,“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把握数字时代新趋势,深化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携手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我国积极搭建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5G大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开放平台,与各国加强数字领域合作,积极开展双边、多边数字治理合作,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从推动制定《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到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我国始终致力于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在同世界开放相融中共享发展机遇、汇聚发展力量,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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